一、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
二、资助范围及分类
注册在鄞州的企业依需求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际跨国公司和央企等开展的委托开发、联合攻关、成果引进等活动,由我区企业承担项目经费,在一定周期内进行的科技合作活动(纯软件开发类项目除外;合作双方或多方不能有关联关系)。
合作项目分为技术攻关类和技术成果转化类。技术攻关类项目是指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际跨国公司和央企等为解决企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共同进行技术攻关,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是指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际跨国公司和央企等通过技术成果交易实施的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三、资助条件
除符合本通知中的“第二条”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
(二)具有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
(三)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必要的自筹资金;
(四)具备项目实施产业化所需的基本条件;
(五)与合作方签署了项目技术合作合同书,合同金额需在10万元(含)以上并已按合同书约定支付了合作项目经费;
(六)项目的产业化实施地在本区;
(七)与合作方签订的项目技术合同书需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上登记认定。
(八)2022年度须有研发经费实际支出
四、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请项目资助时,应先通过“鄞州科技大市场”网站进行申报,在项目审核通过后,再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一式贰份、白卡纸胶装成册):
(一)《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合作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
(二)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
(三)项目经费有关支付凭证及发票复印件(国外发票需开票方签字并提供中文翻译文本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项目可行性报告;
(五)项目技术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六)2022年1月1日至申报日之前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原件;
(七)项目进展情况(图文结合);
(八)与项目相关的成果佐证材料(包括论文、专利)复印件;
(九)承诺书原件;
(十)其他相关证明(合作对象是国外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中文翻译文本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合作方从单位名称上不能明确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另需提供该合作单位的所属性质证明)。
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在满足上述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已申请相关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且专利申请日期需在成果转化合同签订日期之前;
(二)成果转化方拥有相关项目知识产权的独占许可权;
(三)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中还需说明项目的设备投入、生产及研发场地、项目产品产出等情况,未来三年项目新增产值预测,并提供用户使用报告等材料。
五、申报流程及方法
1、企业需在“鄞州科技大市场”网站注册后才能进行项目申报 ,注册及申报网址:www.nbjssc.org.cn/district-330212.html。
2、详细申报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1《平台企业管理员使用手册》、附件2《鄞州区科技合作项目资助申报指南》、附件3《鄞州区科技合作项目资金补助申报说明》。
3、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提交书面材料,所有申报材料请使用打印文本并胶装成册(需自行设计封面),否则不予受理。